根据《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对于对“活动板房”货品怎么纳税疑问的批复》(苏国税发〔1995〕287号)规定: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清晰,“活动板房”属有形动产类货品,发生出售行动应按规则征收增值税。单位与个体经营者出售“活动板房”并负责为买方装置的,属混合出售行动,按规定纳税。根据该规定,活动板房租赁属于有形动产租赁,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3%,小规模为3%,现阶段按1%处理。
风向标
根据《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对于对“活动板房”货品怎么纳税疑问的批复》(苏国税发〔1995〕287号)规定: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清晰,“活动板房”属有形动产类货品,发生出售行动应按规则征收增值税。单位与个体经
1.本站遵循行业规范,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;2.本站的原创文章,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,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;3.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。

-
10月31日广发睿升混合C净值增长0.35%,近3个月累计上涨7.98%
2025-06-20 19:33
-
比特币今日份
2025-06-20 18:38
-
10月31日民生加银双核动力混合A净值增长1.92%,近3个月累计上涨8.19%
2025-06-20 18:27
-
10月31日海富通电子传媒股票C净值增长0.23%,近6个月累计上涨9.96%
2025-06-20 17:29




关注微信公众号,了解最新精彩内容